如果飛機出現特殊情況而導致飛機無法降落在跑道上,那麼飛行員對迫降地點的選擇,應當考慮以下幾點:
1)起飛前預先選擇的路線;
2)發生緊急情況時飛機的高度;
3)剩餘空速(剩餘空速可以轉換為相應的距離和高度)

在低空低速的起飛階段,飛行員的可選擇餘度非常有限。就是這種情況下只要改變幾度航向,也可以增加幾分生還可能。
如果不能下滑至開闊區域,飛行員就要考慮利用有利地形來吸收能量。如果在離地足夠高的高度上發生了緊急情況,飛行員首先應該考慮選擇著陸的區域而不是某個確定的著陸點。從飛機所在高度觀察地形,飛行員可能不好發現最佳接地點,當飛機下降一定高度,確定了最佳著陸點之後,飛行員就應該毫不猶豫地選擇在最佳著陸地點著陸,而不能再次改變計畫。在較差地形上實施良好的迫降比讓飛機以失控的狀態在最佳地點降落的危險性更小。

飛行員在平時的訓練中,已經熟悉了該如何在適宜的地形條件下進行迫降。下面僅就一些特殊情況進行討論。
1)飛行員在選取飛機的著陸區域時,一般都不會選擇那些必須採用大下降率才能到達,處於樹木或障礙物之間的開闊地帶。一旦到達預定接地點,就應該儘快接地,因為留給飛行員的開闊無障礙空間非常有限,不要延誤到失速時才著陸。
2)地形崎嶇時,河流或小溪可以作為備選的接地點。飛行員應當確保機翼能夠在不受阻絆的條件下到達水面或河床。同樣,在公路上著陸也應當保證這一點。但應注意,飛行員有可能在最後進近時才能看清道路兩邊的行人和障礙物。計畫在公路上降落時,應注意在大部分的公路甚至一些泥濘的鄉間小道的上空,平行于道路的方向上都分佈著電線或是電話線,只有通過快速觀察電線、電話線的支架結構或電線杆來判斷。
3)水面(水上)和雪地迫降
相對於極為不平的地面上著陸,成功地水上迫降後減速所帶來的衝擊要小很多;並且,如果飛機能夠以最小指示空速和標準著陸構型完成水上迫降,著陸時飛機並不會再剛接觸水面就立刻沉沒。對於上單翼飛機,及時座艙部分沉到水位線以下,機翼和郵箱至少還可以提供幾分鐘的浮力。在雪地上著陸,應該像在水面著陸那樣操縱飛機,即保持相同的飛機構型,同時還要考慮在較低能見度及在開闊地帶著陸時可能喪失對高度的感知(雪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