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看到飛機,大概會說那是大飛機或那是小飛機。但是,什麼是大飛機(Large aircraft)?什麼又是小飛機(Small aircraft)? 因為大小有時很主觀,老美認為小的,亞洲人也許認為是大的。但是,航空是很嚴謹的一個行業,對於什麼是大飛機或小飛機肯定會有定義。

先說什麼是大飛機(large aircraft), 根據美國FAR Part 1.1定義:Large aircraft means aircraft of more than 12,500 pounds, maximum certificated takeoff weight.
很清楚的,最大起飛重量超過12,500磅(5700公斤)的就叫大飛機。所以,我們在機場看到波音747, 737, 空中巴士A320, A330, 或是ATR72肯定都是超過這個數字。根據這個

定義,小型飛機(small aircraft)即重量小於12,500磅(5700公斤)飛機。
相傳,當初美國制定民航法時,參考了DC3全載重超過25,000磅,及輕型雙發Beech 18重8,000磅間選合理值,擬以13,000磅重量為區分大飛機及小飛機分界,但是,13,000磅是一個“不祥的數字”最後選擇了12,500磅作為劃分點! 是否真是如此,姑且聽之。

問題來了,小型飛機是小於5,700公斤,其實,5700公斤也不小了。因此,為了促進航空發展,各國又依自己的需求,又定義不同的類別,如輕型運動飛機(Light Sport Aircraft), 超輕型飛機(Ultralight Aircraft or Microlight Aircraft), 甚輕型飛機(Very Light Aircraft)。

這個就複雜多了,千萬不要被英文字給騙了! 而且,各國定義認定不盡相同。
美國的超輕飛機Ultralight, 根據FAR Part103, 如果帶動力,重量是小於254磅(116公斤)
歐盟的超輕飛機Ultralight 或叫Microlight, 簡稱ULM,重量是450kg+22.5kg(降落傘)
因此,在讀法規讀到Ultralight 這字務必要搞清是在讀那一區域的法規。
歐盟又有一類叫甚輕型飛機Very Light Aircraft(VLA), 雖然叫甚輕型但是重量是750公斤以下。
至於大家較熟的輕型運動飛機(Light Sport Aircraft),重量則是600公斤以下。